第184章 书面协议签订

随后的两周,郭雪娇带领的法律团队几乎住在了办公室。投资意向书首先完成,它包含了估值与融资额、核心条款清单和排他期。其中排他期被设定为90天,这意味着在这期间,启宸公司不得与其他投资方接触。

而股权认购协议则复杂得多。它不仅包含了公司治理结构,特别是保护性条款——即刘天金团队对启宸公司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;还详细规定了投资者的特殊权利,包括清算优先权、反稀释条款、优先认购权等;最后是股权锁定与退出机制,涵盖了股权兑现、共同出售权、领售权和回购权。

当郭雪娇将厚达八十七页的协议初稿放在刘天金桌上时,她疲惫但满意地说:“这是我们能设计出的最完善的保护条款了。但是,周启宸那边肯定不会全盘接受。”

刘天金轻轻翻动着那些印满密密麻麻文字的纸页:“我知道。签署协议从来都是动态管理,而非一锤子买卖。作为投资者,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纸合同,更是持续关注公司运营,积极并专业地行使股东权益的准备。”

……

正如他们所料,与启宸公司的谈判异常艰难。

第一轮谈判在启宸公司的会议室举行。周启宸亲自出席,身边坐着四位律师和两位财务顾问。当郭雪娇逐一解释协议中的保护性条款时,周启宸的眉头越皱越紧。

“一票否决权?”周启宸打断了郭雪娇的讲解,“这意味着公司每一个重大决策都需要你们的同意。刘总,这相当于你们在遥控指挥啊。”

刘天金平静地回应:“周总,我们投入的是真金白银,而且电池行业投入大、周期长。这些条款不是为了干涉经营,而是为了保障资金安全。您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制衡机制。”

周启宸沉默了片刻:“我需要时间考虑。”

第二轮谈判,焦点集中在清算优先权上。启宸公司的首席律师坚持要求非参与性优先股,即投资者仅在清算时取回投资本金,不参与剩余财产分配。而刘天金团队坚持参与性优先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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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是行业标准,”郭雪娇据理力争,“我们承担了早期投资的高风险,理应获得相应的保护。”

谈判陷入僵局,双方不欢而散。

第三轮谈判前夜,刘天金独自在办公室待到深夜。他回忆着前世启宸公司的发展轨迹:明年,他们将突破固态电池的能量密度瓶颈;三年后,他们的钠离子电池将成本降低30%;五年后,他们将成为国内最大的动力电池供应商之一。

这些记忆让他坚定了信心——这笔投资必须做成,但保护条款也绝不能放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