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街上,我故意走慢了,走进一家打印店复印身份证。出来的时候那人还在五十米外,站在公交站牌下假装等车。我拐进一家药店买了瓶碘伏和纱布,坐在门口台阶上给自己包扎手掌。血已经止住了,但伤口有点深,得缝针才行。
我没回警局,去了赵勇家楼下。我没上去,就在对面便利店坐着,点了杯热咖啡,看着他家窗户亮灯了才起身离开。要是真有人查我的行踪,会以为我去赵勇那儿了——这是个幌子,让他以为我要找搭档商量事儿。
其实我没碰手机,也没联系任何人。
回家路上我又换了条路,穿过地下车库出口,绕进一所中学围墙边的小路。这次我没回头,把刚买的创可贴撕开一半扔在地上,故意让它卡在排水沟边上。二十分钟后我从另一头回来,创可贴没了。
他们连我扔垃圾的习惯都在记着。
回到家我先去洗澡。热水冲在背上,我才觉得冷,不是天儿冷,是那种被人盯着后背的感觉。我擦干身子,换上干净衣服,把染血的那件塞进洗衣机泡着。
然后我坐到书桌前,打开笔记本,写下三个名字:灰隼、周志远、郑铭。
我不确定谁是“灰隼”,但我知道这人肯定在我身边很久了。他能拿到我三年前的出警记录,能在我写地址的时候让我自己写下线索,还能让便利店店员配合留标记。
这不是外人能干出来的事儿。
我打开抽屉最底下,拿出一支旧圆珠笔,拧开笔帽,把刚才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卷成细条塞进去。再装上笔帽的时候,笔身咔哒一声合上,就跟扣上保险似的。
我把笔放外套口袋里,躺床上闭着眼。
不是睡觉,是等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