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瑜回到潇湘馆没多久,那名叫红绡的丫鬟就来到她的面前。
“三小姐,奴婢伺候您沐浴吧”
“不用了,我自己来”
这个叫红绡的丫鬟,长相秀丽,说话做事皆透着稳重干练。
她垂眸想了一下,问道:“我原先的丫鬟呢?”
红绡沉默一瞬,有些不忍:“当年小姐离开后,就被打…发卖了”
沈瑜眼神一暗,慢慢走到窗前,望着院里的湘妃竹。
这个潇湘馆原先有两个二等丫鬟,四个小丫鬟,和两个是粗使嬷嬷。
只有两个二等丫鬟和原主算的上亲近,与沈瑾十几个丫鬟相比,可见寒酸。
当年那场陷害,让她们主仆都惨死了。
案件已经盖棺定论,人证物证都没有了,她这辈子都要背负毒害嫡母的罪名。
但她其实根本不在乎自己名声差不差,就像她不在乎别人说她的生母是外室。
她一现代长大的小孩,不在意这些虚名。
但她讨厌这个处处是规矩和强权的地方,也无比讨厌这个钟鸣鼎食的侯府。
准确来说,是讨厌侯府里的人。
当年,沈夫人突发恶疾,却让自己这个庶女去给她侍疾煎药。
吃了她的药后,很快就口吐黑血。
沈瑾说是她在药里下了毒,而沈曜则当出头鸟,想将她绳之以法。
父亲想息事宁人,沈曜还找来了崔昀野,以嫡母娘家人的身份,要求秉公处理。
以女害母,属十恶不赦,按律当处以极刑。
父亲一番拉锯后,她虽保住了性命,但还是被送进诏狱服刑。
崔昀野、沈瑾、沈曜、沈夫人,这几个人联手害死了原主和那么多无辜的仆人,还害她坐了六年牢。
她细白的手指死死扣住窗台,以今日父亲对她的态度,她在这侯府也不是孤立无援。
那这么多血仇,她就一定要报!
…………
沈瑜在潇湘馆休养了五日,期间没有侯府的人来打扰。
每天除了躺着,就是吃滋补的膳食,慢慢养好了点身子。
这日晚膳时,红绡从外边进来:“三小姐, 二小姐来了”
沈瑜舀着燕窝粥,蹙眉厌恶道:“不见,让她滚!”
红绡惊讶的看着她:“三小姐说话怎能…如此粗鄙?侯府长幼有序,您是妹妹,不能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