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法律武器

林见鹿一直在安静地聆听,此时才开口问道:“韩律师,以您专业的判断,发送律师函,能起到多大的震慑效果?对方服软的可能性有多大?”

韩律师沉吟片刻,回答道:“这取决于侵权方的规模和态度。像飞鹰软件这类规模不大、可能抱着捞一笔就走心态的公司,在收到正式、专业的律师函后,考虑到潜在的诉讼风险和赔偿压力,选择息事宁人、停止侵权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。因为对他们来说,继续侵权的成本可能会远超其收益。当然,也不排除有头铁的存在。”

他顿了顿,补充道:“而且,发送律师函这个行为本身,就是在向市场释放一个明确的信号——原创者拥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和专业的法律后盾,这对于遏制其他潜在跟风者,效果甚至可能比直接告倒一两家公司更好。”

林见鹿点了点头,这与他的判断基本一致。法律武器的意义,不仅在于惩罚,更在于威慑和规则的建立。

“另外,”韩律师提醒道,“我注意到你们还没有对‘山海狩猎人’这个名称进行商标注册。我强烈建议你们尽快办理,不仅在游戏类别,最好覆盖相关的文化娱乐产品类别。商标是品牌保护最有力的武器之一。”

赵昊连忙记下:“明白明白,商标注册我们已经在弄了,加快进度!”

经过一番深入的沟通,林见鹿心中有了决断。他代表团队,正式委托韩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,处理针对《山海奇侠传》等山寨产品的维权事宜,首要步骤就是起草并发送律师函。

一周后,数封盖着律师事务所鲜红印章、措辞严谨、引据充分的律师函,分别寄往了飞鹰软件等几家 identified 的侵权公司。

律师函发出的效果,立竿见影。

首先是赵昊在渠道的朋友反馈,市面上《山海奇侠传》和新出的几款山寨光盘的铺货速度明显放缓,一些摊主开始变得谨慎。紧接着,大约在律师函发出后的第十天,赵昊接到了飞鹰软件一个自称是经理的人打来的电话。

电话里,对方的语气早已没了山寨时的嚣张,反而带着几分讨好和辩解,声称他们的游戏是“独立开发”,只是“借鉴”了流行元素,并未侵权,但同时又表示愿意“协商解决”,暗示可以支付一笔“不多的费用”寻求和解。

赵昊按捺住骂人的冲动,按照和林见鹿、韩律师事先商定的口径,强硬地回应:“独立开发?律师函里列举的实质性相似点需要我再给您念一遍吗?协商可以,前提是立刻停止一切侵权行为,下架所有侵权产品,公开道歉,并赔偿我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!否则,法庭上见!”

挂断电话,赵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感觉胸中多日来的憋闷一扫而空,他兴奋地对工作室众人说:“妈的,爽!那孙子怂了!还是老林这招高明!法律武器,果然好使!”

林见鹿的脸上也露出了些许轻松的神色。他知道,这只是第一场小小的胜利,远未到高枕无忧的时候。但这次成功的维权行动,无疑向团队内部和外部市场,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息——这个名为“灵犀”的年轻团队,不仅拥有超越时代的眼光和创造力,更具备保护自身成果的强硬手腕和智慧。

潜龙的身姿,在初露锋芒之后,第一次亮出了他守护领地的利爪与獠牙。这不仅仅是为了应对一次山寨危机,更是为了在这片充满机遇与荆棘的荒野中,确立起不容侵犯的规则与边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