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天金早有准备:“王总,空置的成本更高。我这个价格虽然低,但是长期稳定的租约,省去了你们中间的空置期和中介费。仔细算下来,并不亏。”
他继续分析:“我计算过你们的持有成本和运营成本,1.5元的价格你们仍然有利润空间,只是多少的问题。而且,”刘天金顿了顿,“我们公司虽然刚起步,但已经获得天使投资,发展前景很好。未来扩张肯定会优先考虑这里。”
谈判持续了两个小时,双方就价格问题僵持不下。中途刘天金甚至假装接到另一个楼盘的优惠报价,作势要离开。这一招起了作用,王总终于松口。
“这样吧,1.8元,这是我能给的最低价了。再低就需要向上级申请了。”
刘天金知道已经接近底线,但仍坚持:“1.5元是我的预算上限,高了这个项目就难以维系。不过,我可以接受减少免租期,别家都是两个月的免租期,我只需要45天装修免租期就行。”
又是一轮磋商,最终王总同意以1.6元的价格上报审批,但要求刘天金接受付六押三的条件。刘天金勉强同意,但强调必须明确注册支持条款。
第三天,价格审批通过,双方开始细化合同条款。刘天金特别请了一位律师朋友帮忙审阅合同,重点关注注册地址相关条款。
“这一条需要修改,”律师指出,“‘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手续’太模糊了,应该明确甲方需要提供的具体文件和时限。”
于是刘天金要求增加附加条款:
1. 甲方应在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
2. 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工商登记,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场地使用证明、配合实地核查等
3.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注册,甲方应退还全部已付费用并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
王总起初不同意如此严格的条款,但在刘天金的坚持下,最终双方达成妥协:将第三条的违约金降低至两个月租金,其余条款保持不变。